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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市場化是一盤更大的棋!首個城市管理特許經營項目啟動咨詢招標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發之后,城市綜合管理市場化項目開始陸續出現,并逐年增加。比較典型的案例是2017年度完成招投標工作的“東莞松山湖城市綜合管理服務項目。
近日,淄博市政府采購網發布“臨淄區城市管理市場化特許經營項目第三方咨詢機構采購競爭性磋商公告”,要求投標企業“熟悉PPP政策和特許經營模式”。這標志著臨淄區城市管理市場化特許經營項目進入前期咨詢階段。
關于城市管理市場化改革,早在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曾聯合下發《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提出引入市場機制。
“發揮市場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管理。鼓勵地方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推進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公共交通、便民服務設施等的市場化運營。推行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管養作業、公共交通等由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逐步加大購買服務力度?!?/span>
文件下發之后,城市綜合管理市場化項目開始陸續出現,并逐年增加。比較典型的案例是2017年度完成招投標工作的“松山湖城市綜合管理服務項目”(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松山湖項目采取的就是城市綜合管理模式。它將園區區劃成14個網格管理單元(松山湖區域9個片區,生態園區域5個片區),將每個網格單元的各項城市管理服務整合成一個綜合標,向社會購買服務,年度服務費用接近1.8億(1.77億),服務內容涵蓋“環衛保潔服務、綠化養護服務、保安服務、市政設施維護服務”等四大類30多個小項。
附:淄博市城市管理市場化推進歷程
2014年3月2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管理長效機制建設的意見(淄政發〔2014〕6號),提出“按照‘市級管總、區級實施、監管分離’的思路,調整完善城市管理體制。”
2017年12月2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實施意見(淄政發〔2017〕29號),提出扎實實施城市管理“五化”(即:標準化、智慧化、精細化、市場化、社會化)模式,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企業管理的原則,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功能,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管理,建立多元化的籌融資機制,加快城市管理的市場化運營,將城市管理領域內的環境衛生保潔、園林綠化養護、市政設施維護等專業管理采取市場化運作,形成統一管理、多家經營、有序競爭的運行機制。
2018年2月9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召開2018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務虛會上,提出“加強城管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標準化、精細化、智慧化、市場化、社會化水平。”
2018年6月4日,淄博市政府采購網發布“臨淄區城市管理市場化特許經營項目第三方咨詢機構采購競爭性磋商公告”,公開采購“熟悉PPP政策和特許經營模式”的咨詢機構參與項目規劃及方案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