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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丨垃圾分類還須政策鋪路、產業(yè)突圍
國家發(fā)改委近日出臺《關于創(chuàng)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fā)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全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其中,《意見》提出完善城鎮(zhèn)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積極推進城鎮(zhèn)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并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準;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鼓勵城鎮(zhèn)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運營,已經形成充分競爭的環(huán)節(jié),實行雙方協(xié)商定價。
政策密集布局垃圾分類
垃圾分類呼吁多年,但之所以如今政策仍舊對此密集布局,背后折射出的本質問題正是分類效果的不盡如人意。盡管早在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廣州、深圳、廈門就被確定為全國8個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歷經十余年的政策推廣和試點,垃圾分類已經從鮮為人知到家喻戶曉,但即便如此,垃圾分類也大多停留于概念層面,難有實質性推進。
為此,2017年3月底,國家發(fā)改委、住建部發(fā)布《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在全國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顯然,這已經算是吹響了垃圾分類切實推進的沖鋒號。《方案》指出,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有效改善城鄉(xiāng)環(huán)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加快“兩型社會”建設,提高新型城鎮(zhèn)化質量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水平。
這也正是《方案》制定的出發(fā)點,根據(jù)多年來地方實施垃圾分類的實踐經驗看,缺少必要的法律制度規(guī)范,垃圾分類往往會淪為缺少約束的面子工程。畢竟,一味地強調依靠民眾素質提升實現(xiàn)垃圾分類并不現(xiàn)實,況且,為此我們已然付出了大量的生態(tài)環(huán)境代價,所以,明確搭建起符合當前社會發(fā)展階段的制度框架,正成為《方案》肩負的使命。
2018年6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于研究處理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執(zhí)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會議明確提出:“著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加快形成綠色發(fā)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從根本上解決垃圾圍城、圍村等突出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過程中普遍認為,很多地方生活垃圾分類的實際效果并不理想,有的甚至形同虛設,應該從加大宣傳力度、制定獎勵政策、實行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等方式,讓生活垃圾分類真正取得實效。
實際上,垃圾分類的實質性工作推進正在按部就班地進行著。住建部在6月29日召開第二季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時更是強調,將盡快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法律草案,并計劃將垃圾分類覆蓋面由46個重點城市擴容到全部294個地級市。
由此聯(lián)想到此次《意見》著手收費機制影響垃圾分類,不難發(fā)現(xiàn),我國大舉推動垃圾分類相關工作切實落地已然箭在弦上。實際上,針對垃圾分類,《意見》意在從收費機制上形成引導,達到客觀鼓勵和倒逼垃圾分類行為習慣的目的,也算是一種針對垃圾分類的“動真格”政策指引。畢竟,一直以來,我國針對垃圾分類展開的政策導向,多為鼓勵實施和倡導實施,但綜合多年來的實施經驗看,效果并不盡如人意。
資源化利用還須產業(yè)化推進
一直以來,垃圾分類與資源化利用正如一枚硬幣的兩面,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正因如此,我國垃圾分類的目標制定也無法繞開二者的統(tǒng)一實施。實際上,垃圾資源化利用正契合我國居民的日常習慣。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fā)展與環(huán)境研究所環(huán)境經濟與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宇軍早前針對垃圾分類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就曾指出,政府制定垃圾分類政策應與百姓生活行為習慣相一致,否則,就會導致政策無法實施。
“我們的調研顯示,超九成的居民都會在扔垃圾之前將報紙、紙板、易拉罐、塑料瓶等可回收資源分開收集用做賣廢品。”李宇軍認為,不同于西方國家,我國居民歷史形成的“收廢品”觀念可以很好地解決資源再利用的問題。
實際上,這已然觸及了資源回收利用產業(yè)層面的問題,即垃圾分類應該更多從市場化著眼尋求解決之道,這也正是目前輿論普遍認可的觀點,需要認清的是,在垃圾的產生、分類收集、運輸處理過程中,涉及的不只是生產廠商、消費者、環(huán)衛(wèi)部門,還需要包括物流等多個市場主體的參與,共同將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打造成統(tǒng)一的產業(yè)鏈。
據(jù)記者了解,在西方國家,垃圾被視為錯配的資源,這與我國資源回收的道理不謀而合,關鍵是,西方國家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已然形成了產業(yè)鏈,比如,垃圾分類實行工廠化流水線分揀,各種分揀出來的東西都進行循環(huán)利用。甚至焚燒垃圾后的爐渣也要分類,進行資源化再利用。
對于垃圾分類而言,無論是針對企業(yè)與公共機構的完全強制,還是針對民眾的引導行為,抑或是意圖試點的“居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都難以在短時間內得以全面貫徹和執(zhí)行,政府和民眾都應形成的共識是,垃圾分類是一個長期且循序漸進的過程。
顯然,對于當前亟待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的我國而言,推動全國范圍的垃圾分類才剛剛上路。“這是一個長期且循序漸進的過程。”李宇軍結合其多年來對日本、韓國、美國、臺北等具有先進垃圾處理經驗的國家和城市的考察經歷說,垃圾分類深入人心需要點點滴滴地去影響民眾,經過垃圾分類宣傳教育之后逐步走上試點地區(qū)先行、進而全國跟進的做法也還只是起步。未來,我國垃圾分類處理都必須朝著源頭分類的精細化、運輸?shù)暮侠砘疤幚淼目萍蓟繕瞬粩嗤七M市場化和產業(yè)化突圍。
轉自:環(huán)境司南